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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陇东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15 18:18:51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陇东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陇东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组内同分排位顺序录取,排位顺序也一致的,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确定)。当普通文理类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须在组内专业进行调整);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十九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历史类/物理类)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使用各省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统考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体育教育专业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省份/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省份/批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将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类本科批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二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俄语,其他语种考生可跟随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日语、俄语)学习并作为公共外语学分,也可选择修读大学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二十四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继续实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专项等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中小学全科型教师计划录取学生在注册学籍前,须与学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面向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专升本学生,招生录取按照甘肃省招委会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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