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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更新:2024-3-25 17:49:46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年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

因故需要加试科目的,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

专业课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品德考核

各学院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素质测试

①测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需在2024年3月20日至24日期间,调剂志愿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一天,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心理测试平台”进行测试。

②操作方法:请考生本人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陆,输入手机号和密码(JOU+身份证号后六位,+号不用输入)进入系统进行测试,显示待测问卷为《最近的心情怎么样?》《你了解自己吗?》,点击进入测试。注意一定要提交才能完成,完成测试后需要重新进入系统,若无待测问卷,说明成功完成。

③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含加试科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保留整数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N +(复试总成绩×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专业考生N=5。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 各学院按复试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分类,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实行后面合格考生依次替补拟录取。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

(三)调档与签订协议

对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会向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调档)。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江苏海洋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及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须填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及党团关系材料,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拟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于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

(五)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