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嘉应学院

2024嘉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4 10:47:17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嘉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嘉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广东省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分类录取,广东省以外录取科类详见生源省(区、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原则:

艺体类专业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排序)情况从高到低录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排序)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科类录取原则,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标签:嘉应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