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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9 17:21:05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专业、语文、外语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上述录取规则若与相应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不符,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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