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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4:45:18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学院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