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023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招生专业均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单独招生(基层医疗卫生类)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卫生与全科医疗基本知识成绩、医学人文常识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各类别和各专业之间计划进行调整。对没有报满的专业可以缩减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的专业可以增加计划。
5.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