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二)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复试成绩
1.非会计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考核成绩,低于150分(满分25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会计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满分30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60%、40%。即非会计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会计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分专业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五)有关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今年我校继续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教师专项计划考生,招收140人。相关复试录取方法请查看相关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详情请查看《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硕士研究生阶段)专项计划公告》
网站链接:
http://yjszs.gpnu.edu.cn/info/1154/2386.htm
(六)有关“产教融合”“粤港澳”等专项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创新型、实践型和复合型等高层次人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精神,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改革发展创新,我校与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佛山)(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佛山基地)、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东莞)(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东莞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展“国家卓越工程师”,“粤港澳”、“制造业当家”(与重点企业联培)、“双百行动”等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为准,具体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各专业复试环节中公布。
(七)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