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昆明城市学院

2024昆明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8 9:46:50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昆明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昆明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所在省份计算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因体检情况可不予录取的考生。

4.报考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有色盲的考生。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需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