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计划>高职单招>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3-3-2 15:06:05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录取原则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时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人数不高于报考人数的90%。

(二)录取

1.普高类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素质面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面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中职类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3. 递补录取: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首页公示5天(2023年3月31日-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于4月4日12:00前)到我校招生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面文件,超过规定时间后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实时公布相应名单。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