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5年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
目前我校在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城乡规划学、公共管理学)和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招生(土木水利、工程管理、电子信息、教育、国际中文教育、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音乐、设计)。具体招生专业及对应的二级学院详见《十二(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最终的招生指标数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入学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入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学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
1.网上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
3.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10月28日)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4.网上确认:2024年11月1至4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公告)。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特别提醒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将个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箱hncu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5年9月。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25601工程管理均为全国统一命题。我校所有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个小时,城乡规划学业务课二考试时长为5小时(2024年12月22日下午考试)。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4.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
(1)我校城乡规划学学术硕士(083300)自命题科目912城乡规划设计(5小时快题)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图板、图纸、尺子、马克笔、笔、橡皮等绘图工具参加考试。
(2)我校设计专业硕士(135700)自命题科目913设计基础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自备画板,1张八开素描纸,2张草稿纸(A3打印纸),铅笔、彩铅、钢笔、马克笔、水粉、水彩颜料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处及各二级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七、体格检查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八、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学制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
2.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湖南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三助”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十、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4.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5.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6.实际工作中遇到招生简章未提及问题,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为准。
十二、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方式
(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00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73770341 电子邮箱:44070841@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83300城乡规划学(学术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81城乡规划基础 ④912城乡规划设计(5小时快题) | 复试:城乡规划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道路与交通规划 | ||||||||
002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8570521089 电子邮箱:1142962714@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02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92水力学 | 复试:水质工程学 同等学力加试: 泵与泵站、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 ||||||||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 01国土空间环境规划与管理 02环境污染监测诊断与治理 03环境生态智能感知与模拟 | 方向01/0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71测量学 方向0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72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 方向01/03 复试: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 遥感原理、摄影测量学 方向02 复试:排水工程 同等学力加试: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泵与泵站 | ||||||||
003 土木工程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007379760 电子邮箱:513012687@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01土木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91材料力学 | 复试: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 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概论 | ||||||||
004 管理学院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13507376231 电子邮箱:moaihua@hncu.edu.cn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120400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 01公共政策 02城乡公共治理 03应急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82经济学 ④801管理学 | 复试:公共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公共政策分析、社会学 | ||||||||
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03工程建造与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93工程项目管理 | 复试: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 同等学力加试: 土木工程概论、管理学原理 | ||||||||
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01智能建造与城市工程管理 02房地产开发与土地利用管理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复试:思想政治理论 | ||||||||
005 人文学院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13101711261 电子邮箱:2050370@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45300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4汉语基础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 复试:语言文化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写作、现代汉语 | ||||||||
0451教育(专业学位)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86教育学基础 ④814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 复试:中国现当代文学 同等学力加试: 中学语文教学设计、现代汉语 | ||||||||
006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人:费老师 联系电话:15898461953 电子邮箱:feixiongwei@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02计算机技术 03光电信息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41数字电子技术 | 复试:C语言程序设计 同等学力加试: 01电路分析、信号与系统 02电路分析、计算机网络 03电路分析、电子技术 | ||||||||
008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200990401 电子邮箱:421226390@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61物理化学 | 复试:有机化学、综合化学、材料科学基础(三选一) 同等学力加试: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 | ||||||||
009 理学院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13107071661 电子邮箱:315993845@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451教育(专业学位)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86教育学基础 ④813数学基础综合(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 复试:数学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空间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 | ||||||||
011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692713599 电子邮箱:726521767@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85800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01新型电力系统分析与控制 02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3储能系统状态感知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81电工电子技术 | 复试:能源动力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电路、工程热力学 | ||||||||
0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873731020 电子邮箱:40554764@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451教育(专业学位)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86教育学基础 ④812思想政治教育 | 复试: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 同等学力加试: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 ||||||||
014 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15873096974 电子邮箱:1461416766@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0451教育(专业学位) 045115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86教育学基础 ④811教育研究方法 | 复试:教育学 同等学力加试: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 | ||||||||
015 美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18273709756 电子邮箱:807211271@qq.com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135700设计(专业学位) 01传统工艺与创新设计 02品牌服务与媒体设计 03室内空间与城乡景观设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84设计理论 ④913设计基础 | 复试:命题设计 同等学力加试:色彩、素描 | ||||||||
016 音乐与舞蹈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7773792220 电子邮箱:zhoujin@hncu.edu.cn |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
135200音乐(专业学位) 01音乐教育 02钢琴演奏 03声乐演唱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或204英语(二) ③785和声与曲式分析 ④803中西方音乐史 | 复试: 01音乐教育综合 02钢琴演奏理论与实践 03声乐演唱理论与实践 同等学力加试: 视唱练耳、艺术概论 | 科目二选俄语的考生录取后采用英语培养。 |
(二)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7-6675303 传真:0737-6353298
电子邮箱:hncuyzb@163.com
(三)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1527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37-6110025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邮编:413000
网址:http://yjsc.hncu.edu.cn/
补充公告: